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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后还能要求赔偿违约金吗?

2021-03-16 14:47

工程结算后还能要求赔偿违约金吗?

  实践中许多工程的实施都要经过相应的程序,在工程实施前,双方都要签订工程合同,然后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但往往会出现合同违约的情况,那么工程结算后还能要求赔偿违约金吗?锦盾郑州律师免费咨询
 
  工程结算后还能要求赔偿违约金吗?
 
  违约金是根据当事人承诺或法律的直接规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违约赔偿的标准是货币,但双方也可以同意违约赔偿的目标是货币以外的财产。违约赔偿不仅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能,还具有惩罚违约者和赔偿无过错方损失的功能。有些国家把它作为合同担保措施之一,有些国家把它作为违约责任之一。
 
  因此,仍可要求工程结算后的违约金。
 
  民法总则草案
 
  《合同法》第575条当事人可约定单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也可约定违约产生的赔偿金计算方法。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增加违约金;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超过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根据当事人的要求适当减少。当事人约定延期履行的违约金的,违约者支付违约金后,必须履行债务。
 
  第二部分,违约的免责事由。
 
  免责包括不可抗力、免责条款和第三方错误(违约方不承担责任)。
 
  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自然灾害的发生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自然灾害,例如台风,水灾,冰雹;
 
  2.政府行为,例如征收和没收;
 
  3.罢工、暴动等社会反常事件。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合同,应部分或全部免责。但是,有以下例外:
 
  1.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免除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
 
  2.延迟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没有免责效力。
 
  3.免责条款。豁免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行为时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其中规定了免责事由即约定了免责事由。以下除外条款无效:
 
  1.排除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2.排除了故意或重大过失之责任。
 
  3.第三人的过失(违约方不承担责任);
 
  工程结算后还能要求赔偿违约金吗?根据规定民法典工程结算后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其中有任何工程纠纷,可以申请法院诉讼解决,但要结合实际情况,对合同违约有免责事由。